2010年,為完善小企業會計核算,我國財政部印發《關於征求<小企業會計準則)意見的通知》(財會便[2010]15號),著手制定小企業會計準則,以進一步促進我國會計準則體系的國際趨同。新制定的《小企業會計準則》(財會[2011]17號),旨在規範小企業會計確認、計量和報告行為,促進小企業可持續發展,發揮小企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。該準則將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國小企業範圍內施行,並鼓勵小企業提前執行。財政部於2004年4月27日發布的《小企業會計制度》(財會[2004]2號)同時廢止。為幫助廣大小企業會計及財務人員在較短時間內掌握《小企業會計準則》,迅速提高實務操作能力,我們特組織企業會計準則編審委員會制定了《小企業會計準則解讀》。 " |